一、招标条件 | |||||||||||||
海城市中小镇初级中学教学楼加固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备案。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城市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城市中小镇初级中学教学楼加固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海城市中小镇初级中学院内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4857.0㎡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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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10月21日 开工至 2025年02月18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特种专业(结构补强)](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 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5)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在投标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
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09:30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30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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