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台江区机关大楼一、二楼区纪委监委部分办公场所改造装修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ZB-2024073
项目名称:台江区机关大楼一、二楼区纪委监委部分办公场所改造装修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招标 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总价 (不含税) | 投标保证金 |
1 | 1 | 台江区机关大楼一、二楼区纪委监委部分办公场所改造装修施工采购项目
| 1项 | 900000 | 9000 |
备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本次报价为暂定合同价仅用于确认本标的的下浮系数,即最终下浮系数=(1-投标报价/最高限价)*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终费用以台江区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2、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合理性低价中标。
4、具体施工内容详附件图纸(附件图纸仅供参考,最终以正式施工图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谈判报价。
②、供应商应符合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谈判当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证明或银行税收凭据复印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谈判当月)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的银行缴款收讫凭证)。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供应商需 具有建设行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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