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阳区四里河畔小区安置房改造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庐阳区发改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庐阳区发改委备案表、2406-340103-04-05-373301
1.4 招标人:合肥庐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庐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阳区四里河畔小区安置房设计施工改造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LGZ0154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LGZ01548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畔小区
2.6 建设规模:约2.5万㎡安置房的设计施工改造。
2.7 合同估算价:1875万元
2.8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四里河畔小区安置房的设计施工改造(约2.5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套型方案、初步设计、效果图、施工图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和跟踪设计,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公区消防指示、对开裂结构及墙体加固及补强等改造工程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交钥匙工程)等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①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或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业绩;
②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或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业绩。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符合3.1.1(1)施工资质要求,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符合3.1.1(2)设计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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