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融媒体中心(新泰市广播电视台)新泰广播电视塔加固维护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泰市融媒体中心(新泰市广播电视台)新泰广播电视塔加固维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28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502000006
交易中心编号:XT-ZC-20250314-01-01
项目名称:新泰市融媒体中心(新泰市广播电视台)新泰广播电视塔加固维护工程
预算金额:198.0958万元
最高限价:198.0958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新泰市融媒体中心(新泰市广播电视台)新泰广播电视塔加固维护工程 | 1 | 工程包括全塔紧固螺栓、塔体局部加固、调校整塔垂直度及拆除标高115m、145m塔楼的玻璃幕墙、龙骨及内部装修吊顶等。 | 198.0958 |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报价;
3.4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18日8时30分至2025年03月24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报价者,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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