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厦漳同城大道第三合同段桥梁缺陷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漳州厦漳同城大道第三合同段桥梁缺陷修复工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漳州厦漳同城大道第三合同段桥梁缺陷修复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漳州厦漳同城大道第三合同段桥梁缺陷修复工程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350601]公路工程监理[TP]20240901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3857952.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857952.0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谈判保证金(元) |
1 | 漳州厦漳同城大道第三合同段桥梁缺陷修复工程 | 1.00 | 3857952.00元 | 项 | 交通 | 否 | 0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按最新绿色建材政策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适用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其他要求1 |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桥梁养护甲级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其他要求2 |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7.1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7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7.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应至代理机构(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407-414室)办理报名手续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期限内,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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