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综合保障服务(保险+服务)项目更改公告
2024年09月0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ITC-202411237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象山县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综合保障服务(保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4日
二、更改信息
更改事项:采购文件
更改内容:
序号 | 更改项 | 更改前内容 | 更改后内容 |
1 | 第五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二、本项目合同授予与签订要求 4、巡查服务单位要求: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单位由中标人委托具有房屋监测专业技能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保险房屋及历史建筑的监测工作。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单位应符合《宁波市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管理办法》(甬建发〔2015〕234号)要求,须在市住建局进行备案,并按要求在所属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具备特种专业工程承包资质(含结构补强),有完整的检查、观测、监测、评估、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加固能力,巡检人员能够对房屋安全情况进行识别查勘。中标人所提供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 | 二、本项目合同授予与签订要求 4、巡查服务单位要求:房屋安全动态监测单位由中标人委托具有房屋监测专业技能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保险房屋及历史建筑的监测工作。具备特种专业工程承包资质(含结构补强),有完整的检查、观测、监测、评估、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加固能力,巡检人员能够对房屋安全情况进行识别查勘。中标人所提供的第三方服务单位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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