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宁波逸夫中学校舍加固修缮工程 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6-330212-04-01-875684,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逸夫中学,招标人为宁波逸夫中学,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5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54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对逸夫中学教学楼、科技楼及食堂实施加固修缮,修缮建筑面积约7856平方米,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五乡中路1299号宁波逸夫中学内。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宁波逸夫中学校舍加固修缮工程施工及保修期责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7797902元。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申请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的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遣)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6 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遣)。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