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白坭镇峣山村安置房提升改造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ZXCG-24011
项目名称:白坭镇峣山村安置房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64,860.84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白坭镇峣山村安置房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采购包预算金额:3,564,860.8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它建筑工程 | 白坭镇峣山村安置房提升改造项目(一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64,860.84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及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其中1个月或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及其中1个月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清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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