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公告信息 | | (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小学西校区平房维修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小学西校区平房维修工程(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902-00021 项目名称: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小学西校区平房维修工程(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11,105.00 最高限价(元):711,105 采购需求: (一)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次采购将对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小学西校区平房维修工程进行采购。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响应;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本次项目主要对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小学西校区平房维修工程进行采购; 2、合同签订后 2024年8月20日前完工 。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所供原材料满足国家三包标准等行业标准;; 供货期间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包装废料应及时清理干净,不能存在安全隐患,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下简称《意见》)等要求标准组织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24年8月20日前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结构补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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