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对如下内容作出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为: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跳马山工程施工图图号 4 第 17.1 条:本加固工程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特种施工资质(结构补强)的专业公司完成,以确保加固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加固施工方案,并报有关单位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 [2014]159 号),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本项目加固工程属于主体结构工程,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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